来港开办业务
除了1,000万投资移民外,来港开办业务签证亦是移民香港的另一选择。来港开办业务即是创业移民,香港入境处对投资额没有硬性规定,着重申请人过去的成功营商经验及预计能为香港带来的正面影响。
基本申请要求
- 持有学士学历或以上(如申请人拥有特别技术资格或有其它重大成就,有机会免除学历要求)
- 为本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 没有严重犯罪纪录
- 如申请人为中国公民,他们需取得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或在提交申请前正在海外居住一年或以上
延长签证
- 首次签证有效期为24个月,申请人需于第三年及第五年续签签证
- 申请延长签证时,签证持有人需要证明仍是生意持有人,并承诺在港经营业务,直至取得签证为止
受养人来港
在提交初次移民申请时,申请人可与其配偶及所有18岁以下的受养子女一同提交申请
申请流程
- 签订合约
- 协助申请人取得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
- 完成生意计划书
- 完成会计师报告(如有需要)
- 提交签证申请
- 取得签证
我司可为每个申请人取得第三国身份、完成会计师报告及生意计划书.